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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施家庭教育条例 父母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

2020-03-23 16:28:42 来源:法制日报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不出门,少聚集”成为全国人民行动准则,中小学生的寒假更是超长待机。孩子放假在家,陪伴、管教、作业、教育等关键词再次刷新家长们的朋友圈,有人更是戏称“平常时候母慈子孝,一做作业鸡飞狗跳”,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家长在家庭教育上的力不从心。

在浙江,家庭教育已经不再只是“家务事”,今年1月1日,《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浙江省首次为家庭教育立法。

《条例》共设七章35条,除总则和附则外,明确了家庭、政府、学校、社会在家庭教育方面的职责及法律责任。《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填补了浙江省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空白,对促进浙江省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意义重大。

家庭教育困惑,立法明显滞后

焦虑、叹气、头秃……家长对良好家庭教育的需求有多迫切?

据浙江省妇联对全省家长的抽样调查显示,65%的家长认为“子女的教育是最操心的事”,86.4%的家长对子女教育感到困惑。

去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一经发布,《条例》就成为立法项目中的焦点之一。

2019年3月7日,省人大立法调研组在德清召开的首次立法听证会上当场就收集到意见、建议100余条。

高关注度背后,是对制度性短板的忧虑。《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相较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立法,我国的家庭教育立法明显滞后,有关家庭教育的法律条款散见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部法律中。而关于家庭教育的一些部门规范性文件,也存在主体不明确、效力等级低、保障力度弱、执行难度大等问题。

由此带来的问题显而易见,家庭教育被视为学校教育的附属,缺乏有效的规范、指导和监督。与此同时,家庭教育机构缺乏专业规范,服务市场混乱,服务队伍专业素质有待提升,无法满足家庭的现实需求。

记者电话采访了一些家长,他们大多认为过去家庭教育总是一家之事,承认自己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不少困惑,也需要外界给予指导。

有关部门相关调查数据显示,社会对家庭教育和家庭教育立法的重视和认同都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而教育专家则表示,立法的目的是以法律的威严让家长重视家庭教育、让全社会关注家庭教育,给孩子的人生打好底色。同时“授之以渔”——通过明确政府、学校、家庭、社会机构等各方责任,让广大青少年既掌握真才实学,又不断加强个人道德修养、社会担当、家国情怀,拥有一片身心健康成长的蓝天。

明确责任主体,多方共同呵护

对于一些发生在家庭中由教育引发的惨剧,“为什么做家长不需要通过考试?”是常见的感慨。由于家长这一身份通过生育自然出现,相当一部分家长并不十分清楚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并不明白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中的重要性。

《条例》中指出,父母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应当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对家庭教育负直接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放任未成年人有违纪、违法或者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相关单位或者组织应予以劝诫、批评教育。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在北上广等发达地区,越来越多的家长不再通过打骂训斥教育孩子,当孩子出现问题,双方沟通不畅时会向其他人或组织寻求帮助和指导。教育专家称,这是我国家庭教育领域发出的积极信号。

需指出的是,家庭教育并非只是“家务事”。《条例》第九条指出,新婚夫妻、孕期夫妻、婴幼儿父母、学生家长,应当参加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学校、社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中家长是主体,但也不是孤军奋战,《条例》中也同样明确了政府的主导地位和学校的指导职能。

《条例》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妇女联合会和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通过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家庭教育网络课程等,提供家庭教育网络公共服务,还应当组织妇女联合会和教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建设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队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人才培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而学校应当建立家长学校,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对父母进行家庭教育培训、咨询和辅导,指导父母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父母未按照要求参加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联系和沟通。

夯实社会基础,明确法律责任

1月4日,杭州市妇联2020年首期《女人家圆桌会》访谈活动就聚焦了《条例》。

浙江省特级教师、杭州市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韩似萍在活动现场直抒胸臆,“新时代的家长面临社会快速发展,在教育子女方面存在很大困惑。《条例》的出台对现阶段家庭教育工作具有科学性指导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四方责任。政府职能部门要调动资源为家长服务,保障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学校要有计划地指导家长,同时培训教师开展文化教育指导;社会专业机构参与,解决特殊案例;家长要充分利用好各方资源,学习家庭教育方式方法。每个人都能在《条例》中找到自己的职责,把家庭教育事业从家庭走向全民。”

活动现场,学生家长汪志建从自身角度出发讲述了家长们普遍存在的家庭教育困惑,结合教育女儿的亲身经历详细介绍他的教育理念——平等、民主、包容、陪伴、坚持,在女儿的成长过程中,构建优质亲子关系,形成良好的家风家教氛围。《条例》的出台对家庭受益良多,发动全社会的力量让家庭享用到更好的资源,培养出人格健全、体格健美的下一代。

浙江省政府副省长、省妇儿工委主任王文序说,浙江历来重视家庭教育,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紧密协作的家庭教育工作网络,构建起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需要地方立法加以改善。《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好家庭家教家风独特作用,促进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教育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近日,温州市妇联联合家庭教育服务志愿者们走上街头开展一场“家庭教育,爱是主旋律——2020组家庭线下签名”主题活动。

志愿者们带着《条例》宣传册,来到温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世纪广场、彩虹湾、欧洲城,为温州的家长孩子们进行《条例》的普及说明。

在获知《条例》的颁布施行后,家长们纷纷响应,在横幅上签下自己和孩子的名字,并愿为《条例》普及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介绍,《条例》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用法治手段推进解决家庭教育面临的现实问题,全面规范了家庭教育工作,确立了各部门家庭教育工作职责,理顺了家庭教育工作关系,明确了家庭教育工作保障条件,为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法治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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