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9日获悉,日前,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注销该市6家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记者注意到,其中5家是医疗机构。
公告称,根据有关规定,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须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周口博爱妇科医院等6家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已超许可期限且未提交延续申请。按照有关要求,周口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周口博爱妇科医院等6家单位(名单附后)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予以注销并公示。
这6家单位分别是:周口博爱妇科医院、周口口腔医院第二门诊部、周口华山中医骨病医院、周口飞翔包装机械有限公司、鹿邑县太清宫镇卫生院、鹿邑县城关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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