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图自能量传播2019年年度报告
近日,《鲁豫有约》的出品方——能量传播(833482.OC)再次接到来自监管机构的问询函,要求其说明营收波动及业务转型情况、部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情况等。
能量传播在挂牌前,其营收保持着增长的势头,明星股东陈鲁豫、周立波也让这家公司备受关注。
但是,在挂牌后,能量传播的营业收入不断下滑,甚至出现了亏损的情况,2019年,其全年亏损扩大至1.43亿元。
有接近能量传播的知情人士告诉红星资本局,在上个月的股东大会上,有股东质疑“能量传播挂牌后的业绩是全在白干还是蓄意造假?”
红星资本局发现,在能量传播披露的财务情况中存在多项疑点,甚至被知情人士质疑其是变相转移资金。
6月12日,红星资本局以投资者身份致电能量传播的董事会秘书王昕媛,其对多项疑点进行了回应,但对于其中的关键质疑,对方仅表示不便回复。
明星股东加持:
节目多以陈鲁豫和周立波为核心
能量传播是一家视频内容服务提供商,其出品的拳头节目产品有《鲁豫有约》《壹周立波秀》《超级演说家》以及《小崔说 立波秀》等。
从能量传播的知名出品节目就可以看出,基本上是围绕着两位知名主持人——陈鲁豫和周立波进行运作的。
事实上,两人不仅仅是节目主持人,也是能量传播的股东。
截至2019年年末,陈鲁豫持有65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约为3.86%,为第七大股东兼董事。按照能量传播现股价3元/股进行计算,其手中的股份市值大约为1950万元。
而2017年4月,在当时公布的2016年年度报告中,周立波持有4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约为2.52%。但是,到2017年8月公布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周立波的名字从“前十名股东”行列中消失。6月12日,红星资本局以投资者身份致电能量传播的董事会秘书王昕媛,对方称,目前周立波仍然是能量传播的股东,只是不再是前十大股东。
疑点重重
三问能量传播
在挂牌后,从2015年的年度报告开始,其营业收入不断下降;近一年来,能量传播已收到过三次问询函;能量传播一改往次财报中标明欠款方单位的做法,仅以“客户1”“客户2”等字样来代替……
一问: 挂牌后业绩为何连年下滑?
能量传播成立于2004年,其自然人股东仅有包含唐建在内的2人,后在2010年到2011年期间增资,陈鲁豫和周立波等也在此时进入能量传播的股东行列。
2015年9月,能量传播在新三板挂牌。根据披露的经营数据来看,在挂牌前,从2013年到2014年,能量传播的营收保持着增长的势头,2013年为2.71亿元,2014年为3.99亿元。但是,在挂牌后,从2015年的年度报告开始,其营业收入不断下降。尤其是在2018年的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相比同期下降57.05%,净利润更是变为负数,亏损6935万元。
到2019年,营业收入继续下滑,亏损扩大,全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3亿元。
有接近能量传播的知情人士告诉红星资本局,在上个月的股东大会上,有股东质疑“能量传播挂牌后的业绩是全在白干还是蓄意造假?”
对于业绩下滑,能量传播在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中都表示,主要原因是公司调整业务结构,而且电视栏目(市场)规模和数量都有所下滑。6月12日,其董事会秘书王昕媛告诉红星资本局,业绩下滑是因为“限薪令”后,传媒行业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当红星资本局问及对明星“限薪令”难道不应该是利好作为节目制作方的能量传播时,对方回应称:“不是,我们之前都是做好节目卖给电视台,而现在很多头部电视台都出现了亏损。”
二问: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在近一年来,能量传播已收到过三次问询函。
由于监管机构仅要求其将说明材料报送回去、抄送主办券商,并未要求其公开披露,所以,能量传播的一应回复函目前均无法查看。但是从监管机构的二次问询函中仍可窥见端倪。
在能量传播2018年的年度报告中,出现了一笔预付款项,涉及的公司为北京正大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蛋业”),金额为2550万元,显示为货款。而正大蛋业为农产品公司,经营范围为鸡蛋的批发、加工蛋制品等。一家影视节目制作公司为什么和一家农产品公司有大额的货款往来?
2019年6月,监管机构曾要求能量传播说明该货款涉及的具体业务。据监管机构的二次问询函,当时能量传播回复称:“正大蛋业以特需富硒鸡蛋价值4000万元的提货权,置换公司因播出《网络演说家》所享有的广告资源。该形式属于广告业务以产品换广告的销售形式。2017年末相关广告业务尚未确认收入,公司将该项目对应的《网络演说家》成本2550万元调至预付款项核算,正大公司全部交付产品后确认存货成本。”
这也意味着:正大蛋业以4000万元鸡蛋的提货权置换广告资源,截至能量传播进行回复说明,其尚未全部交付产品。而能量传播已经预付了2550万元的钱款——这笔钱款为该项目对应的《网络演说家》的成本。
对于该事,上述知情人士告诉红星资本局:“能量传播真傻到本来不着急要货,却提前这么久把钱打给别人?更何况,这是与能量传播主营业务完全不相关的销售农产品业务。能量传播想用这些鸡蛋来干什么?难道用来充作财报数字?是否变相转移资金?”
6月12日,当被问及上述交易的具体情况时,王昕媛向红星资本局表示不便回复。
三问:
红星资本局从前述知情人士处获悉,在股东大会上,有股东就能量传播的财务情况提出了更多的疑点,包括坏账以及不明交易等。
据能量传播披露,截至2019年12月31日,能量传播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03亿元,坏账准备余额为1.74亿元。与此同时,能量传播一改往次财报中标明欠款方单位的做法,仅以“客户1”“客户2”等字样来代替,让人难以分辨:计提坏账准备的钱究竟是让哪家公司占了便宜。
6月12日,红星资本局问及坏账的具体情况时,王昕媛仅表示,这是按照会计准则实行的,不用上股东会,董事会可以根据准则直接进行相关操作,“我们也不想这么做,但是会计准则让我们这样,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在使用“客户123”的表述前,《2019年半年度报告》曾公布过主要的欠款方,分别是:北京电视台(6684万元)、上海昶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6600万元)、天津力量传播广告有限公司(3400万元)、北京外企景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191万元)以及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2100万元)。
虽然能量传播未直接公布坏账准备的欠款方名称,但红星资本局对比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发现:“客户1”的欠款为6600万元,与半年报中的一笔欠款金额一致。这笔欠款的账龄为1-2年、2-3年,所以不是在2019年增加的,疑似是对上海昶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目前,这笔款项已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余额。
同样全额进入坏账准备余额的还有一笔3400万元的应收款项、一笔2100万元的应收款项,从金额和账龄上来看,疑似是对天津力量传播广告有限公司、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
让人疑惑的是,对于部分欠款方,能量传播诉诸法律,比如,申请对观致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仲裁……但是,从公告上来看,能量传播未对上述三家公司采取任何相关法律措施催收,就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余额。
为什么不对其他欠款方进行法律催收,而是直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6月12日,王昕媛告诉红星资本局,目前已经对天津力量传播广告有限公司进行起诉,只是没有在网上进行披露。
而对于其他的欠款方,王昕媛向红星资本局表示,需要确认一下是否已经起诉,确认过后会回电告知。但截至发稿,红星资本局尚未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