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获悉,为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为纳税人办实事,自6月1日起,山西省将全面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财产和行为税是我国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可以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据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负责人介绍,合并申报对原有10个税的表单和数据项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减少了表单数量和数据项,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不仅可有效避免漏报、错报,确保申报质量,还有利于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记者注意到,本次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在纳税人需要更正申报信息时,合并申报同样支持单一税种更正,更加方便便捷。
上述负责人提醒,广大纳税人可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模块进行申报,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模块对各税种的税源信息进行填报,还可以到办税服务厅直接进行财产和行为税申报,建议纳税人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尽量错峰申报。同时,纳税人在申报前,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山西税务微信公众号获取操作手册、辅导视频等资料,详细了解合并申报功能。另外,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不会对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带来影响,不动产登记办税有关申报表单仍可继续使用。(记者王晓华)